建安政采竞磋商字〔2024〕29号
许昌市建安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许昌市建安区饮马河省级湿地公园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项目(不见面开标)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许昌市建安区饮马河省级湿地公园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60632/)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9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建安政采竞磋商字〔2024〕29号。
2、项目名称:许昌市建安区饮马河省级湿地公园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69800.00 元(财政资金)
最高限价:5698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的名称 | 包预算 (元) | 包最高限价 (元) | 是否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 (元) |
1 | 建安政采竞磋商字〔2024〕29号-1 | 第一标段 | 569800.00 | 569800.00 | 是 | 5698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许昌市建安区饮马河省级湿地公园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有:开展许昌市建安区饮马河省级国家湿地公园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按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要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主要工作包括:收集处理资料、制作工作底图、预划分登记单元、发布通告、地籍调查、登记审核、数据库建设、公告、登簿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供应商)须具有界限与不动产测绘专业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60632/)
3.方式:在线下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9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必须通过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的最新版本制作并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截至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投标通道将关闭,投标人未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9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请投标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60632/),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许昌市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开标时间前,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60632/)按照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等。
2、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首页“服务指南”栏目的《必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及其附件。
3、投标投标人在电子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致电0374-******进行咨询。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许昌市建安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地 址:许昌市建安区兴业大厦
联 系 人:席洪涛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莲城大道京港澳高速路口东
联系人:渠俊虎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渠俊虎
联系方式:******
许昌市建安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4年9月11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前自行联系CA数字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
2.磋商文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提交、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3.1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的最新版本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3.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响应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磋商文件,按标段制作响应文件。一个标段对应生成2份电子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和.nXCSTF),其中后缀格式为“.XCSTF”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用于上传至交易系统中投标。
4.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
4.1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响应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2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后,应在上传页面进行模拟解密,以验证是否能够成功解密。
5.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
5.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的“服务指南”栏目下《必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相关内容。
供应商应按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提前设置好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按照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根据开标大厅界面右侧“公告栏”中的系统提示,供应商应在“标书解密”环节完成解密操作。供应商未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退回。
在“唱标”环节,供应商应对唱标信息进行确认,供应商未进行唱标确认操作的,视同认可唱标结果。
5.5 在“开标结束”环节,供应商应在《开标情况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6 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异议,可在本项目开标大厅界面右下方“发起异议”中提出提出异议。
6.评标依据
6.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项目,磋商小组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
6.2评审期间,供应商须时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磋商小组如要求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要求的评标期间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1)最后报价(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提交方式: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60632/)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包括:①总报价;②分项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注:①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时,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应提交最后报价(包括总报价及分项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②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采购清单”以工程量清单提供的,供应商应以工程量清单方式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③请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可提前准备分项报价。
(2)磋商小组如要求供应商提供“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6.3如因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有关格式”二“报价一览表”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未预留手机号码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联系供应商参加磋商(最后报价)的,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相关事项
7.1为使更多供应商能参加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仍允许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但为提高采购效率,在公告期限届满之后下载招标文件的,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期限从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在公告期限届满之前下载招标文件的,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期限从下载之日起计算。
7.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采购公告栏提供的招标文件仅供浏览。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的“投标人”登录入口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8.开标注意事项
开标时间前,供应商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点击“平台导航”下方左侧的“网上开标大厅”进入不见面大厅登录页面——选择“投标人”身份,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找到已投标的项目——鼠标点击该项目即可进入开标操作界面,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