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采购项目名称:******法院餐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6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60万元
5、采购需求:
******法院餐厅厨房设备采购,包含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
6.1交货完工期:合同生效后15日历日内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
6.2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不少于三年。
7、交货地点: ******法院新址院内(中原区杭州路与中原西路北300米)。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0、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
1、时间: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7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302房间)
3、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单位负责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本,售后不退。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0日09:30(北京时间)。
2******有限公司四楼418室(河南省郑州市纬四路13号)现场提交。逾期提交的、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1、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有限公司会议室(河南省郑州市纬四路13号)。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有限公司官网》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法院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西十里铺路17号
联系人:郭老师、崔老师
联系电话:0371-******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纬四路13号
联系人:冯新生、徐芳芳
联系方式:0371-******
******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