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农村局长葛市水毁高标准农田应急修复项目(结余资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6063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长招采公字【2024】016号 | ******农村局长葛市水毁高标准农田应急修复项目(结余资金)项目 | ****** | ****** | 是 | ******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 |
5.2.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
5.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00元。
5.4.交付(服务、完工)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
5.5.交付(服务、完工)地点:采购人指定。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5.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注:1、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长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3.5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4、河南省市场主体可通过“信用中国(河南)”网站、河南政务服务网、“豫事办”APP等渠道免费出具专项信用报告。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3.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评审时不再对价格进行扣除。
联系人:文女士
联系电话:******
******财政局308室
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室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