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学院商业用房及场地项目招租
2、招租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9月14日
3、评审日期:2024年9月27日
******学院教师活动中心303会议室
二、承租情况
1标段承租人:李德元 承租价:143元/月/平方
******有限公司 承租价:57.5元/月/平方
******有限公司承租价:86元/月/平方
4标段承租人:李副 承租价:86元/月/平方
5标段承租人:罗亮 承租价:101元/月/平方
******有限公司 承租价:82元/月/平方
******有限公司承租价:92元/月/平方
9标段承租人:许昌市东城区香艺亭美发店 承租价:158.2元/月/平方
******有限公司宁园店 承租价:30.5元/月/平方
12标段承租人:李德元 承租价:168元/月/平方
13标段承租人:罗亮 承租价:151.1元/月/平方
14标段承租人:牛国生 承租价:120元/月/平方
15标段承租人:李良玉 承租价:15200元/点/年
******有限公司 承租价:45000元/点/年
******有限公司 承租价:8900元/点/年
******有限公司 承租价:82元/月/平方
10标段:废标。
6标段、19标段、20标段、21标段、22标段、23标段、24标段、25标段,以上标段流标。
三、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面积在60平米及以上的标段,代理服务费为1500元/标段;面积小于60平米的标段,代理服务费为1000元/标段。
******有限公司
******银行郑州汇城支行
账号:******9870
财务电话:0371-******
缴纳方式:转账或现金(如转账由缴纳报名费用的承租人缴纳代理服务费)。
四、承租公告发布媒介及承租公告期限
******学院官方网站》发布,承租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承租公告如有异议,可以在本项目承租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公司: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自然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自然人签字)及竞租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学院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方式:******
地址:许昌市八一路东段
******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海杰
电话:0371-******、0371-******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11-1号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8日
******学院商业用房及场地项目招租
2、招租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9月14日
3、评审日期:2024年9月27日
******学院教师活动中心303会议室
二、承租情况
1标段承租人:李德元 承租价:143元/月/平方
******有限公司 承租价:57.5元/月/平方
******有限公司承租价:86元/月/平方
4标段承租人:李副 承租价:86元/月/平方
5标段承租人:罗亮 承租价:101元/月/平方
******有限公司 承租价:82元/月/平方
******有限公司承租价:92元/月/平方
9标段承租人:许昌市东城区香艺亭美发店 承租价:158.2元/月/平方
******有限公司宁园店 承租价:30.5元/月/平方
12标段承租人:李德元 承租价:168元/月/平方
13标段承租人:罗亮 承租价:151.1元/月/平方
14标段承租人:牛国生 承租价:120元/月/平方
15标段承租人:李良玉 承租价:15200元/点/年
******有限公司 承租价:45000元/点/年
******有限公司 承租价:8900元/点/年
******有限公司 承租价:82元/月/平方
10标段:废标。
6标段、19标段、20标段、21标段、22标段、23标段、24标段、25标段,以上标段流标。
三、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面积在60平米及以上的标段,代理服务费为1500元/标段;面积小于60平米的标段,代理服务费为1000元/标段。
******有限公司
******银行郑州汇城支行
账号:******9870
财务电话:0371-******
缴纳方式:转账或现金(如转账由缴纳报名费用的承租人缴纳代理服务费)。
四、承租公告发布媒介及承租公告期限
******学院官方网站》发布,承租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承租公告如有异议,可以在本项目承租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公司: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自然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自然人签字)及竞租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学院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方式:******
地址:许昌市八一路东段
******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海杰
电话:0371-******、0371-******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11-1号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