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电子送达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法院2024年电子送达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60373
******法院电子送达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624000元
预算金额:624000元
******法院,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以及送达诉讼文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3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0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新城区金沙江路36号六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按照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即为供应商开始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电子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法院
地 址:铁岭凡河新区鸭绿江路77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钟山路6号1-27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有限公司营业部
******有限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女士
电 话: ******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1日
项目概况
******法院2024年电子送达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60373
******法院电子送达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624000元
预算金额:624000元
******法院,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以及送达诉讼文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3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0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新城区金沙江路36号六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按照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即为供应商开始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电子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法院
地 址:铁岭凡河新区鸭绿江路77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钟山路6号1-27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有限公司营业部
******有限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女士
电 话: ******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