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管理局安阳县(示范区)环卫综合保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陆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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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安县公开采购-2025-2 | |||||||||||||||
******管理局安阳县(示范区)环卫综合保洁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2,763,4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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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道路清扫保洁范围含人行道(含果皮箱清洗)、非机动车道及机动车道,安阳县(示范区)的已移交面积合计约 28.85 万平方米,其中一级道路 6 条,面积约14.33 万平方米;二级道路 5 条,面积约 14.52 万平方米; (2) 2024 年度安阳县(示范区)生活垃圾产生量约 120 吨/日; (3)本次安阳县(示范区)移交公厕共 10 座,垃圾中转站 8 座。本项目旨在将示范区范围内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及公厕、垃圾中转站运营投入市场化。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2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 2023 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 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 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 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对资格 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人代表或者代理机构人员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双随机一公开 ”原则,定期或不定期随机抽取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的真实性,重点审查中标、成交供应商,财政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其他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一并审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将按照政府采购法顶格给予处罚。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5年02月20日 至 2025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陆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3.方式:网上下载,登陆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后、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3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于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上传递交、并由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3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二 开标厅(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院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示范区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2.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根据豫财购〔2017〕10 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 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 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3.1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3.2 安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下载 4.代理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按预算金额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管理局 | |||||||||||||||
地址:河南省安阳县锦泰东大街建工大厦5楼 | |||||||||||||||
联系人:关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安阳市文昌大道与平原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长明苑 | |||||||||||||||
联系人:于会娟 | |||||||||||||||
联系方式:****** 037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于会娟 | |||||||||||||||
联系方式:****** 0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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