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濮阳市城区环卫车辆更新项目(第一批);
二、采购项目编号:濮财市直招标采购-2024-84;
三、评标日期:2025年01月26日;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7日;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1 | 包1:吸污车4辆,12t餐厨垃圾收运车14辆,8t压缩垃圾车4辆 | ******有限公司 |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东华社区龙腾南路42号 | ******.00 |
2 | 包2:新能源除雪皮卡车 4 辆,18t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勾臂车,对接一体式压缩箱)12辆 | ******有限公司 | 濮阳市市辖区中原路与安凯路交叉口南100米电子商务产业园 | ******.00 |
3 | 包3:18t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勾臂车,对接水平分体压缩箱)11辆 | ******有限公司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04国道北延长段东侧 | ******.00 |
4 | 包4:路面养护车2辆,31t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勾臂车)7辆 | ******有限公司 | 河南省濮阳县庆祖镇西辛庄村工业园区 | ******.00 |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梁俊涛、杨新民、张平冲、杨军、葛浩、罗伟(采购人代表)、段周鹤(采购人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包1:145900.00元,包2:142800.00元,包3:123821.50元,包4:110100.00元。
九、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5年2月5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事务中心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中原西路路北
联系人:翟志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联系人:徐帅方
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7日